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组建樊家河煤矿二号矿、三号矿后续遗留问题
处置工作专班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2021年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横山区委书记王效力同志主持召开樊家河煤矿有关问题专题会会议精神,为全力推进樊家河煤矿二号矿、三号矿化解过剩产能引导退出关闭后后续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樊家河煤矿二号矿、三号矿后续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专班负责人:陈 龙 区工贸局副局长
成 员:李应鹏 区信访局副局长
张 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席 强 区养老统筹办主任
王 斌 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春宏 区工伤办副主任
朱建军 区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周 伟 区人社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 洋 区国资办干部
白永强 区财政局非税中心干部
刘英飞 区政府办干部
谢云涛 区司法局干部
王 壮 区工伤办干部
郭飞飞 区仲裁院干部
张 彬 区工贸局干部
尚 华 区工贸局干部
二、有关事项
(一)所有专班人员抽调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实行集中办公和统一管理,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守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二)工作专班要提高政治站位,尽快启动工作,协同配合,倒排时间表,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处置工作。
(三)工作专班办公经费和人员下乡补助经费要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由专班统一到区工贸局报账。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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