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6号)文件精神,以及区政府《榆林市横山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关于我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小理河及其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河流概况
小理河属大理河左岸支流。全流域面积821km?,河道全长72km,横山区范围内河长47.65km。河道发源于魏家楼镇孔家墕村蓬则坬,流经站山村、牙坪村、鲁家河河村、坪墕村、高镇李家坬村、子洲县电市镇,在巡检司村汇入大理河。
沿河、临河建筑
(1)小型桥梁11座。
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本次划界从魏家楼镇孔家墕村蓬则坬至高镇李家坬村,划界总长47.65km。
(一)管理范围
1.河道:有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及护岸地。
2.沿河水利工程: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二)保护范围
在确定的管理范围区向外延伸,具体范围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详见详见榆林市横山区小理河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图。
三、有关规定
在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从事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榆林市横山区小理河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图.png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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